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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通过了。最引起关注的是离婚冷静期,离婚需要30天,只要有一方反悔,就离不成。

一个新的政策,出发点肯定是好的,大概是为了减少「冲动性离婚」。——两口子吵架吵到气头上,一个说离,一个说怕你啊,离就离,然后翻出证件去了民政局。这种离婚,在政策制定者看来是要不得的,太轻率。要强行摁住你们俩冷静一段时间,等过了这个气头,说不定就改主意了。

决策者对于离婚很痛心,希望帮一些人改主意。实在要离当然也拦不住,但是能拦住几个就拦几个。这个用心也能理解,劝和不劝离,至少代表了一部分人(或许是大部分人)的价值偏好。

但我想说一说这个「冷静」。

我们看到两个人打架,会立刻把他们分开,说:冷静冷静。为什么要分开呢?一是怕他们在情绪冲动下,做出有伤害的行为。二是阻断双方这一刻的互动,避免火上浇油。等情绪冷却了,再沟通。沟通之后是不是就和好了?有可能,但不一定。冷静的功能在于:1)不伤害;2)换一种沟通。但谁也不能保证冷静就能促使「两个人在一起」。

假如两个人不打架了,也沟通了,结论是就此分开,冷静的目的也算达到了。这时硬把他们凑一块,说:继续冷静!未必会带来想要的结果。

甚至可能会有反效果:本来挺冷静的两个人,因为硬要多待一段时间,反而又不冷静了。

这是因为,冷静要建立在可控感的基础上。

人处在自己都无法预料的局面中,就会激活应激状态。未来30天,人生面临重大的分岔口,往哪边走不取决于我,而取决于对方会不会变卦(而且,他一变卦就有法律效力)。谁能做到完全的冷静?也许又会旧事重提,又会争论对错,又要大吵。——应激状态下,更容易受到情绪的摆布。

这可能会是一条事与愿违的政策:处在冷静期的夫妻,也许天天都像坐过山车一样不冷静。

不排除这种可能:在这段时期,一方或双方会单纯出于对可控感的需求,冲动地撤销离婚的决定(如果我继续坚持离婚,最终结果对方说了算;但只要我撤销,结果就可以回到我的掌控下)。

但这种「半途而废」的撤回,跟冷静没有半毛钱关系,反而是另一种冲动下的产物。两个人对婚姻的失望并没有变,只是不离了。过又过不好,离又离不得。你想,不是会造成更多的隐患吗?

我想这也不是决策者的初衷。这条政策想避免的,是那些冲动性的离婚,或者说,想尽量挽回那些「努努力,还有可能好好过下去」的婚姻。为了达成这个目的,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?

其实是有的,而且很简单。

那就是把「离婚冷静期」改成「离婚试行期」。意思是,决定离婚的夫妻(无论是不是冲动),立刻可以生效,立刻就能分开。但要有30天的试行期,这段时间双方(注意是双方)协商一致,还可以申请撤回。30天不撤回,就自动转为正式。

这种流程,从法律上有没有可行性,我不确定。但从心理意义上,它可以挽回一部分「努努力,有可能好好过下去」的婚姻。原理如下——

  1. 确定可以离,这样给人带来可控感。

 

  1.  

 

  1. 不是先冷静,而是先让离婚成为事实,只要走30天流程,流程走完就转正。这一事实会帮助当事人更冷静,更现实。
  2. 先试行,体验一下分开后的生活。

 

  1.  

 

  1. 的确会有人在体验之后改变主意。

 

  1.  

 

  1. 但是单方面改主意没有用,他必须拿出证据,让对方相信婚姻还有希望。

 

  1.  

 

  1. 如果他能说服对方一起撤回离婚,这段婚姻就会从离婚中收获一些改变。

 

 

当然,现在的政策不是这样。但办法是人想出来的。如果离婚双方都认同这样的流程,大可以自行协商,把政策变成「试行期」,方法如下:

提交申请的同时,就当是已经离了。

分居,完成财物分割。

无论官方流程如何,双方心里都把离婚想象成既成事实,30天后走手续即可。

这段时间尽量减少日常联系。

冷静下来,充分体验。

  1. 提前约好:如果要撤销,除非双方同时申请(把单方面撤回的路径堵死,比如把身份证交给对方保管,没办法,这个只要一方愿意就能维持婚姻的设定实在是个BUG)。

 

这种方法,既可以帮助想离婚的人,也可以挽回那些一时冲动,但还可以再争取的婚姻。

最后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。是一位读者的提问(见:《结束在开始之前丨亲密关系的主题问答》)。她提问时,正面临一段亲密关系的结束,对方想放手,她想挽回。挽回的方式,就是给对方设置一段「冷静期」,期待对方改变主意。

我不看好这个结果。我建议她反过来,先确定分手,再以此为前提,度过最后一段时间。

前几天,很惊喜地收到她的反馈。跟我想的一样,做出分手的结论之后,她和对方都增加了可控感,事实上帮助他们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。

谢谢这位读者的分享,祝福他们。

 

 

问:

李老师好。最近也在听你关于亲密关系的课程,但是自己也有实际的困惑,真的是打扰了。

是这样的,简单来说,男朋友最近和我提了分手,而我想挽回和男朋友的关系,但不知道实际应该怎么做,也不知道该如何缓解自己当下的痛苦。下面把详细情况说一下:

我刚毕业后和男朋友在一个公司认识,现在已经相处三年了,双方父母都见过,按理来说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。但他最近跟我提出了分手,理由是我们双方的个性都太过强势,在关系中都希望对方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,但他之前感觉一直都在压抑自己来迁就我,怕结婚之后无法再克制,出现更大的问题(关于这个我有反思,自己确实有一些问题有更好的解决方式,很多时候做得都不对,也和他承认了这件事)。我们在沟通过程中,他坦言自己从过年之后就开始考虑分手了(今年在我家过的年)。并且表示自己可能会找一个更“听话顾家”一点的女孩作为结婚对象。

这里补充3点说明:1.我们两个在事业上可以说是势均力敌,都在各自的岗位上有一定成就,并且最近都有工作调动,他跳槽去了另一家公司,我跨地区负责开辟公司新地区的业务,两到三年会异地,双方都不太可能为了对方完全放弃自己的事业。2. 他的原生家庭离异,并且很多叔叔姑姑都有离异经历,导致他对婚姻这件事本身非常恐惧,也怕自己把痛苦带给下一代。3. 我们两个在性格上一致性很强,用他的形容就是有说不完的话,平时生活也很有默契,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要什么,但是忙起来顾不上对方也是真的顾不上。

他提出分手后,我非常痛苦,也很想挽回这段感情。他本身对这个决定也有一定犹豫,于是我提出,给双方三个月的时间,这三个月处于分手状态,如果三个月后,觉得爱不足以支撑双方继续走下去,那么我们是因为不爱了分手。如果还相爱,那么就双方再继续努力一下,他同意了。

现在我的问题是,我对这三个月发生的事情有强烈的不确定性,而且当下无法摆脱自己被否认了的痛苦,也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摆脱这种痛苦(来寻求您的帮助就是其中之一)。我知道放手是更体面的做法,但我真的觉得他是我很好的伴侣,想要和他继续走下去。

答:

你很聪明地争取了多三个月的时间。

但我觉得你用力的方向反了。

你试图三个月什么都不做,然后交给对方判决(基本上就是由他来决定了),这样你就是在完全被动的情况下等待。你那么聪明,一定知道成功的希望渺茫。我建议反过来:你先确定三个月后一定结束。再以此为前提,和他一起交往最后三个月,尽情享受,给这段感情画一个美满的句号。

一段好好开始的关系,值得好好结束。三个月到了,你要坚定执行分手的计划,如果圆满分开了,你们就给自己增加了一些美好的回忆。或者,说不定他会有不一样的想法,那时你再依据自己的心情考虑。无论如何,都会比现在少一些痛苦。

反馈:

李老师好,我来给您反馈了,因为没有找到邮箱的内容,所以还是在这里讲了。一直没有在公众号看到自己的反馈,最近也有一些新的进展,所以再写一下。

首先说结果,他不想和我分手了,我也在重新思考这段关系的沟通方式。

现在回头想这个过程,感觉很奇妙,我的变化大概分为以下三个阶段:

第一个阶段,是拧巴期。这个阶段我知道这个您是想让我放轻松,让我心里先认可结束这件事,反而会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,能够享受这段关系等等。正因为对这个建议背后的逻辑有意识,我反而觉得自己做这些事是有另外的“目的”:我先说结束,但是这个说法的目的却是通往不结束。所以在这个阶段,我会不断痛苦又纠结地告诉自己,你别指望着他会回头,也别想任何的反转,他不爱你了,你不要抱着任何挽回的想法。

第二个阶段,是去他妈的爱怎样怎样期。奇妙的事情是在这个阶段发生的。在第一阶段的某一天,我突然想明白了,我怎么想的又怎么样呢,我的目的是挽回又怎么样呢,只要我到了时间,坚决分手不就行了,中间做的事情,真的有那么重要吗?然后我索性就放飞自我,想找他就去找,想做什么就做,不考虑别的。我们在这个阶段度过了两段非常愉快的时光(因为还是异地,中间见了两次),我发现了他身上一些自己没有注意的闪光点,他也很轻松,我们没有再提过分手的事,两个人都在刻意回避这个点。

第三个阶段,是面对现实期。之前我们的约定,是一个月后分手(本来我说三个月,他说三个月太久了,就改成了一个月,我还伤心了好几天),一个月的时间就快到了,我们在商量下一次什么时候见面的时候,发现因为工作安排,在一个月内见不到了。我想了一下,觉得结束的话,也没什么遗憾了,于是表示了自己的祝福,提出了提前结束的想法。那天他说了很多,总之就是这段时间也重新审视了我们的关系,觉得很多困难其实都可以克服,觉得我们是彼此最合适的人,不想分手。同时他也知道这段时间给了我很多伤害,所以会尊重我的意愿。我表示会好好想一想。

接下来就是现在阶段了。

我仔细想了一下,我现在是既想挽回关系,又有点觉得不甘心,毕竟伤害已经造成,这一个月内的痛苦也是实实在在的。这个时候我想起了李老师亲密关系课里的一个理论:立足自己的边界,提出自己的需求。我决定不再像之前一样让他去猜我的想法(依旧是老师课程里的“外国人”理论)。我说我这段时间真的很难过,现在你说复合就复合,我既没面子,又觉得被亏欠了。但我也是讲道理的人,不会这件事一直说,那么从现在开始,你如果做了让我很开心或者很感动的事情,我就会告诉你,这件事你感动到我了喔。2个月内累计10件的话,这事就算是互相扯平了,他也欣然同意。

大概就这样了,因为李老师的建议,我在这个过程中少了很多痛苦,所以真的非常感谢。这个过程虽然难过,但是好的方面是我也在认真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。好的关系不是谁能为所欲为,而是彼此支持,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是不完美的人,在一起也不见得就会弥补对方的不足,但有人能和自己并肩而行,互相抚慰,也是很难得的事情了。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和自己并肩行走的那个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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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松蔚

李松蔚

350篇文章 2年前更新

临床心理学博士,清华大学心理发展指导中心讲师,注册心理师,系统式心理治疗的研究者和实践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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